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意见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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登记人员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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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处理情况: |
已办 |
办结时间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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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问题名称: |
洛河小区的新建楼房是否能办产权 |
登记时间: |
2009-11-19 13:38:52 |
| 问题内容: |
洛河小区是农民集资建的房,有一部分住房要对外出售,不知道以后能办产权证没有,我想买一套,又担心不能办产权,所以向贵局咨询一下,请尽快回复我,好吗? |
| 回复内容: |
您好,建议您先咨询下国土局该小区所建土地的性质,集体土地没有土地出让金,在集体土地上建房一般仅是同地区商品房价格的1/3甚至更低,但是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》的规定,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、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。而农村宅基地属集体所有,村民对宅基地也只有享有使用权,农民将房屋卖给城市居民的买卖行为不能受到法律的认可与保护,也就不能办理土地使用证、房产证、契税证等合法手续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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